读者办证及借阅须知
一、借书证办理地点及时间
地点:三楼外借书库
时间:星期一、二、三、五、六、日9:00—19:00
星期四9:00—11:30,11:30后闭馆学习及整理内务。
二、借书证办理手续
◆中国公民与外籍人士,持本人有效证件之一(身份证、社保卡等)即可办理。
三、借书证使用规定
本馆借书证分为三类,读者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:
◆海南社保卡借书证:免押金,可借中文文献4册,借期30天,可续借一次。
◆A类借书证:押金200元,可借中文文献8册,借期30天,可续借两次。
◆C类借书证:押金100元,可借中文文献4册,借期30天,可续借两次。
四、办理退证、遗失补办规定
◆借书证办理退证,须还清所借书刊后,由本人持借书证、有效证件原件及押金凭证退回押金。(注:确因特殊情况委托他人退证者,还须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)。
◆挂失: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馆挂失(可先电话咨询:0898-66201883)。若因未及时挂失而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。
五、注意事项
◆要爱护图书,所借图书如有丢失、污损、撕页和批注等,则按书价二至十倍赔偿。
◆读者借书时,要当面核对所借图书准确无误,以及无缺页和污损等,若有,须即向管理员提出,不然在还书时被工作人员发现缺页或污损,应由持证人负责。
◆借阅未逾期之前可采用以下方式续借:(1)微信公众号读者服务大厅续借,(2)网站续借,(3)电话续借,(4)三楼外借书库人工续借。
六、遗失处理
◆遗失处理:读者遗失书刊,应以版本相同的或经本馆认可的新版本新书刊进行赔偿。无法提供,则单卷本书刊遗失1949—1990年间出版的按50倍赔偿,1991—2000年间出版的按10倍赔偿,2000年至今出版的按3倍来赔偿;套装书刊遗失一本,按整套书籍的价格来赔偿。